由我公司生產的襄陽谷城電纜分支箱1817203(001-131)在送檢試驗時發生銅牌燒毀事故,后經襄陽供電公司及我公司售后人員共同確認,該批次電纜分支箱存在大量螺栓未擰緊現象。給企業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以及信譽損失。經成套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:給予直接責任者陳健、王斌等17人按每臺不合格品扣罰100元的標準,分別處以200—700元的罰款。生產部主任鄒敏罰款500元;生產主管彭勇罰款500元;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韓沛罰款1000元。
另對合格率低于50%的王斌、徐惠清、林冬寶、劉宜平、吳厚春、劉志安、李永漢7人處以下崗三個月的紀律處罰。下崗期間由成套公司另行安排工作。歐陽漢輝因已正式退休免于紀律處罰。
為吸取教訓,避免再次發生同類同類事故,全體員工應切實執行以下要求:
1、螺栓緊固完成后,需進行自檢,用紅色記號筆標示。然后進行互檢,用藍色記號筆標示。終檢時檢驗員對有標記的螺栓進行抽檢,如有螺栓未做標示,應直接判定為不合格,并按相關規定,加重處罰。
2、嚴格執行工藝過程卡片制度,每個工序完成后,制做者必須簽名。對未按規定填寫或不填寫的,直接判定為不合格。
3、嚴格執行電氣成套公司質量管理規定,對因制做問題造成一次交檢不合格的責任人,處以相應經濟處罰,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加以紀律處罰。
安全質量環保部
2018年7月26日